企业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价值观,是企业长期形成的稳定的文化观念和历史传统以及特有的经营精神和风格,包括一个企业独特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经营哲学、价值观念、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民族文化的特色并从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是民族历史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浓缩和凝结。这一方面意味着企业文化是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跨国公司是跨国体、跨民族、跨地域、跨政体的特殊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说,跨国公司就是跨国文化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决定着跨国经营的成败。跨国公司必须在异域文化环境中努力建设具有本国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共同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和行为模式等,把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各国员工凝聚起来,共同实施公司的经营战略。
一、文化差异:“广州标致”之解体
目前,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00多家在中国投资或设厂。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有不少是由于跨文化的差异而导致企业管理的困惑。统计数据表明,在中国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包括跨国公司)中,有15%左右的企业预定寿命提前终止,其中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企业不稳定占主要成分。
美国学者曼姆在分析北京吉普的案例时也指出:中美双方发现文化差异比任何一方在合资企业开办之前预想的都大。由于文化差异导致合资失败的企业个案,影响较大的莫过于广州标致的解体。
广州标致是由广州汽车集团公司(控股46%)、法国标致汽车有限公司(控股22%,主要以技术入股)、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控股20%)、国际金融公司(控股8%)、法国巴黎国民银行(控股4%)合资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广州标致共有员工2000余人,由广州汽车制造厂和法国标致汽车公司共同管理。截止1997年8月,广州标致累计亏损10.5亿元人民币,实际年产量最高时才2.1万辆,未能达到国家产业政策所规定的年产15万辆的标准。同时,中法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合作无法继续。1997年9月,中法国签订协议,广州汽车工业集团与法国标致汽车公司终止合作。广州标致的解体,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汽车造型失误是关键因素,但合作后期由于文化的差异,双方目标不一致,未能及时更换车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广州标致合资双方在企业文化建构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