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规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高风险倾向,首先要纠正政府全能父母的角色——国家干涉越多,国家意志和行政审批的约束性越强,企业对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就越差,风险应对能力也越弱。这种恶性循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2010年底阿拉伯之春席卷北非和西亚多个国家以来,由于政权更迭、政局动荡和战乱频繁,中资企业首次遭遇海外投资风险的集中爆发。仅在利比亚一地,据商务部透露,战前中国企业已有50个承包项目,合同金额高达188亿美元,建设工人3.6万人。2011年春中国政府从利比亚成功撤侨以后,中国企业在当地的投资损失,至今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他们要挽回损失,只能寄希望于政府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尤其在资源和基础设施行业,很少被视为单纯的企业行为。由于政府强烈的导向性作用和国企软预算约束,中国企业,尤其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对政局动荡和市场风险欠敏感,表现出明显的高风险倾向。美国传统基金会对中国100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投资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相比西方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向高风险地区投资的趋向非常明显。从利比亚到苏丹,从委内瑞拉到缅甸,在这类政府治理低下、社会稳定性差、经济透明度较低,因而也是投资风险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到处可见中企投资的身影。
这些风险投资较多集中在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建筑业等领域。20065月,中海油与索马里过渡政府签订大额石油开采和分成协议后,仅半年就因过渡政府几近倒台而成为一纸空文;2011年在利比亚的投资失利中,中建、宏福建工、铁建、葛洲坝等大型公司首当其冲,其惨重损失暴露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高风险的实质。
最近,贸促会联合清华大学进行“2013年度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及意向问卷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结果——相对于民营企业,中国国有企业更易受制于各种政治性因素,既包括资源需求战略、援外政治需求等宏观战略需要,也包括微观的政策支持——无论是外汇优先权、优质贷款,还是返销配额,国有企业都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在这些激励机制下,中国民企海外投资往往受挤压,而国有企业则表现出更高的风险倾向。
调查显示,国有企业对海外投资风险并非视而不见,恰恰相反,他们对风险的认知敏锐而强烈,然而表现在行动上,往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高风险趋向与官方意志密切相关。中国政府与风险国家政府间的双边协议,包括经营性开发和援助项目,往往由国企来执行。1995年苏丹总统巴希尔访华,随后中石油迅速进入这个与西方交恶的动荡国家,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为苏丹建立起完整的石油工业体系。
在海外,企业的盈利追求和国家的政治需求并不总是步调一致。某央企非洲业务负责人告诉笔者,他们在非洲某国开发的矿产项目,即含有一定援外项目成分,并非如外界所认为的大赚一笔,实际处于赔钱状态,但因为履行双边政府合作协议,不得不撑着。
由于中国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领导者具有强烈的政绩追求,加之资金管理上存在明显的软预算约束,使得国企既没有明确的投资人,也无需为投资失败承担问责。只要国家需要,他们就跟着政府走出去;一旦风起船翻,就等着政府善后。
对于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业内有人笑称,政府就像孩子要出远门时纠结的父母——要么在出门之前进行繁琐严格的审批,致使许多企业因此错过最佳的并购时机,承担了更多投资风险;要么越俎代庖,用政治需求取代市场驱动,将孩子强行推出家门,到高风险地区寻找资源或履行援助协议。
适应了政府包办一切的中国企业,缺乏独立应对风险的能力,而中国政府限于其自身实力,目前在海外还难以胜任全能父母的角色,无法在风险爆发时给企业提供有力庇护,保护其海外利益。因此,要规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高风险倾向,首先要纠正政府全能父母的角色——国家干涉越多,国家意志和行政审批的约束性越强,企业对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就越差,风险应对能力也越弱。这种恶性循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中共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国内行政运作,在处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问题上,也应该重新审视政府的职责权限,放手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和发展空间。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更加稳健、安全地走向世界。

(特约撰稿员袁园采写,刊载于2013年第32期周刊)
来源: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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